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能

一、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
(一)其主要职能包括:

1、负责学校发展与改革研究。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,构建学校战略管理体系;组织和参与学校改革方案的起草和论证。

2、负责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和评估;负责校内各单位年底业务考核工作。

3、负责学校政策研究工作,开展高等教育研究,为本省的高等教育发展和本校发展的提供政策建议和报告。

4、负责学校学科建设、“双一流”建设、学科特区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。

5、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及日常工作。

6、开展校校、校地、校企等国内合作交流与发展工作。

7、负责学校综合改革研究和推进工作。

8、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综合办公室

1、机构性质及职能

(1)负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日常行政和事务管理;

(2)协调内设各业务办公室的工作;

(3)做好处网站的制作、维护、更新等管理工作;

(4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发展规划办公室

1、机构性质及职能

(1)负责学校战略发展研究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或决策;

(2)负责起草论证、组织落实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;负责组织学校总体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的编制、实施、检查和评估工作;

(3)组织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,并负责检查评估相应的实施情况;

(4)负责校内各单位的年度业务考核工作;

(5)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,联系部学术委员会;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;

(6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学科建设办公室

1、机构性质及职能

(1)负责研究、起草、论证、修订学科建设规划,指导、协助各学院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,并对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评估;

(2)制定、完善学科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;

(3)规划和组织国家一流学科、省级一流学科等相关学科专项的申报、建设和管理工作,开展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、建设和管理工作;

(4)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布局结构规划,进行学科、院系分类调整的调研、论证并组织实施;

(5)负责学科资源统筹分配和学校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;组织学校各类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论证、立项、实施、监督和验收等工作;

(6)负责学科特区管理工作;

(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国内合作发展办公室

1、机构性质及职能

(1)负责指导、策划、协调和推动落实全校国内合作发展工作;

(2)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,做好国内合作发展工作规划,统领学校合作发展工作;

(3)制定学校和教学科研单位年度合作发展工作计划,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和灵活机动的合作模式;

(4)推动校地校企合作,拓展合作空间,完善合作发展的组织体系;

(5)完善学校与社会、学校内部的信息沟通机制,健全合作发展激励机制,整合校内各种资源服务社会发展;

(6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六)综改与政策研究室

1、机构性质及职能

主要职能包括:

(1)紧跟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和一流高校办学实践,从事高等教育理论、政策及办学规律研究;

(2)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组织力量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形成理论成果;

(3)负责学校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、论证及评估,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;

(4)负责高等教育相关问题的调研工作,以专报等形式为江西省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有益参考,为学校党委行政提供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或政策建议;

(5)围绕学校综合改革相关事宜进行研究,并组织推进;

(6)起草或审修校领导重要讲话;

(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