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南昌大学章程》制定系列座谈会顺利召开
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。我校党委、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制定工作,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了《南昌大学章程》制定工作,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、专家小组和起草小组,并制定了《南昌大学章程制定实施方案》。
在学校章程制定起草小组及各责任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《南昌大学章程(草案)》得以顺利完成。在此基础上,起草小组依据《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,并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,对其进行了多次修改。
根据工作安排,目前章程制定工作进入广泛征询意见阶段。为此,除在校园网上广泛征询意见外,学校近期分别召开了学生代表、教师代表、离退休人员代表、民主党派代表等《南昌大学章程》制定征求意见系列座谈会。徐求真副书记参加了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,朱友林副校长参加了教师代表座谈会。两位校领导认为制定大学章程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,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必然趋势,也是南昌大学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是实现南昌大学辉煌百年工程的内在要求,并希望与会代表和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到章程的制定工作中来,积极建言献策,促使学校章程更加科学和规范。
在座谈会上,与会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实际,谈了自己对大学章程的认识,并就章程文本中的依法办学、依法管理、师生的权利和义务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领导也参加了相关座谈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