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公开制度

1.对外公开的内容: 本处职责、工作制度、岗位职责等事项;重大改革举措、重大建设发展规划、计划,学科建设等&重要工作

重要规章制度;年度工作目标;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。

2.对内公开的内容: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;行政决策事项;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;工作人员考核、奖惩、任免、职称

晋升情况;财务经费收支情况。

3.公开方式: 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,通过文件、网站、会议、张贴等形式公开。

4.公开程序: 遵循“事前公开、征求意见;决策公开、民主讨论;结果公开、接受监督”的基本程序。

5.公开时限: 区分不同情况,采用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。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
6.监督措施: 政务公开必须落实民主监督措施,建立意见建议收集、处理、反馈机制,保证民主监督渠道畅通。